牡丹江热电有限公司于1987年建设的牡丹江市铁南热电工程,是原国家计委(1986)1871号文件批准的“三北”地区节能示范工程,是国家重点工程,是中国与芬兰合作的首个国内大型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样板工程。公司现有供热面积1900多万平方米;有3台220 T/h高温高压电站锅炉、2台145 MW、6台80 MW及3台46 MW的热水锅炉,锅炉总容量2080 T/h,热网输送能力为3250万平方米;公司现有发电装机容量138 MW,有国内首台、容量最大的80 MW背压式供热汽轮发电机组,年发电6.5亿KWh。
根据国务院第114次常务会议要求,到2020年,全国所有具备改造条件的燃煤电厂力争实现超低排放,即在基准氧含量6% 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我公司本着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持续发展的理念,2016年将在现所有锅炉都已经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先期对3台电站锅炉进行超低排放改造。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司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承包项目工程能力的单位前来接洽投标。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项目名称:牡丹江热电有限公司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程
2、招标范围:对已达标排放的3台220 T/h高温高压电站锅炉进行超低排放改造,本工程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包括相关系统及其附属设备、土建建(构)筑物(含地基处理)的勘测、设计、制造、监造及检验、运输、仓储、预拼装场地、原有设备拆除(包括影响施工设备等的移位及恢复)并搬运至业主指定的地点、新设备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培训、试运行以及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和最终交付投产等,并能满足正常运行的需要。
3、实施地点:牡丹江热电有限公司热电厂厂区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最近3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
6、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二)专项资格要求
1、业绩要求:投标方应在近5年内(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具有3个以上已经投产运行典型电站锅炉超低排放工程的成功案例。
2、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5000万元。投标方应为环保工程公司,具有环境工程总承包能力;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设计: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资质甲级及以上;
(2)施工: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资格:推荐的项目经理应具备项目经理执业资格,并有类似工程项目管理业绩。
4、其他要求:若有施工分包,其分包单位必须满足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
包二级资质及以上的施工资质要求。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6年 1 月 13日前,以招标人电话通知为准。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电子邮件。
四、联系方式
主办部门:牡丹江热电有限公司物资设备处
地 址:牡丹江市东五条路333号 邮编:157005
电子邮箱:mdjrdzhaobiao@163.com
联 系 人:熊林(13845341858)、王丽华(15245309088)、
关传良(13945388462)
电话及传真:0453-6682125
以上联系电话24小时开通,随时接听。
牡丹江热电有限公司
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