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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护不到位高处坠落身亡
新闻作者:安保处唐丽欣  发布时间:2012-08-21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安全事故经典案例:
安全防护不到位高处坠落身亡
一、【简要经过】
        2009年6月12日上午,某电厂锅炉脱硝改造工作中,作业人员王某和周某站在空气预热器上部钢结构上进行起重挂钩作业,2人在挂钩时因失去平衡同时跌落。周某安全带挂在安全绳上,坠落后被悬挂在半空;王某未将安全带挂在安全绳上,从标高24m坠落至5m的吹灰管道上,抢救无效死亡。
二、【原因及暴露问题】
        1、王某高处作业未将安全带挂在安全绳上,违反《安规》(热机)第586条规定“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安全带的挂钩和绳子应挂在结实牢靠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的带用的钢丝绳上,并不准低挂高用。禁止挂在不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违反《安规》(动力部分)第17.1.11规定:“高处作业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安全带是否栓牢。高处作业人员在转移位置时不得失去保护。水平移动时应使用水平绳或增设临时扶手;移动频繁时使用双钩安全带;垂直移动时应使用安全自锁装置或速差自控器”。在发生坠落时失去保护,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未严格执行监护制度也是导致本次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安规中明确规定:所有危险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但本次事故暴露出工作期间无人监护的情况,工作负责人不在现场,说明本单位遵章守纪的执行力度差,习惯性违章现象严重,反违章工作抓的不严不细。
        3、近年来类似高处坠落事故时有发生,暴露出员工安全意淡薄,执行有关安全工作规定随意性大,侥幸心理严重,最终成为违章的牺牲品。
        4、本次事故同时暴露出本单位安全管理有漏洞、有死角,反违章工作开展的不深、不严、不细,现场巡视监督不到位,违章现象没有及时制止,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有待进一步加强。
        5、安全教育培训不力也是导致本次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三、【防范措施及反思】
        1、在本单位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专题活动,查管理、查思想、查隐患、查措施,做好职工队伍思想稳定工作,思想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杜绝人身事故的再次发生,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
        2、当前,各单位正在紧张而有序地进行夏季检修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全力全力以赴狠抓检修工作的安全管理。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统一部署,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安全监督,确保春检工作的顺利进行。
        3、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素质。正确识别危险因素、并充分估计其危险度是搞好安全生产的基础。要针对性地并举一反三地开展有关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素质,消除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漏洞和死角,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4、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是安全生产的根本保证,任何单位、任何个人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
        5、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大力营造安全文化氛围,努力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变“要我安全”成为“我要安全”,使安全生产工作成为自觉的工作行为,真正做到“三不伤害”。             
                                                               (安保处   唐丽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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